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冰岛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冰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经贸新闻 >  正文

冰岛征收“富人税”
2009-06-19 00:49  文章来源:驻冰岛使馆经商处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冰岛晨报》6月18日讯,为降低政府预算赤字和增加货币储备,冰岛政府日前通过议案,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征收特别附加税,即对月工资超过70万克朗(5500美元)的个人增征附加收入所得税,税率因工资额增加而递增。
  同时,政府对资本收入税作了调整,下月始起征点提高至年收入25万克朗(2000美元),税率增加10-15%。此外,政府还将提高社会保险税,并开始增设“糖税”,即对所有含糖产品包括汽水和糖果等征税。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冰岛5月份渔业捕捞同比大幅下降36%    2009-06-16 19:16
76.3%的冰岛人同意就入盟全民公决    2009-06-16 17:53
冰岛旅游业要求获得政府支持    2009-06-15 18:42
冰岛调整鳕鱼捕捞政策    2009-06-11 17:48
宇通客车进入冰岛市场    2009-06-10 23:46
宇通客车首次进入冰岛市场    2009-06-10 19:32
2009年1-4月冰岛中国贸易下降21.9%    2009-06-10 09:44
09年一季度冰岛政府赤字大幅增加    2009-06-09 18:29
冰岛央行再降政策利率100个基点    2009-06-05 00:20
冰岛09年1-4月对外贸易下降36.3%    2009-06-04 09:29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冰岛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