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边经贸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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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10-06 19:16 文章来源:驻冰岛使馆经商处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
基本情况:
中冰两国于1987年、1994年和1996年分别签订《中冰两国政府贸易协定》、《中冰两国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及《中冰两国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中冰于1995年签订了关于成立中冰两国经贸合作混委会协定,自1996年起两国已先后召开3次经贸混委会;1996年冰岛成立冰中贸易促进委员会,推动中冰贸易的发展。中冰自1971年建交以来,双方都重视发展双边经贸关系,虽双边贸易额不大,但近年来中冰贸易发展迅速,2000年双边贸易额创历史之最,据我海关统计为3175万美元,据冰方统计达5889万美元。我向冰主要出口焦炭、耐火材料、轻纺工艺服装和集装箱、船舶等产品,自1998年起短短2年时间,中冰企业签订合同在我国建造船舶总数达17艘,金额达4000多万美元;我从冰主要进口渔产品、工业制成品和船用机械等产品,双边贸易的产品由最初的轻纺工艺和渔产品等传统产品向机电设备、船舶等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转化,由单一结构向多样化结构转化,中冰贸易发展前景广阔。我出口商品对冰岛有较大吸引力,但冰岛人口少,市场容量小,进口品种多、批量小,中冰相距遥远,无直达船,运期长、费用高等因素和冰岛出口商品品种少,使我进口选择余地有限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冰贸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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